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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应是安全保障线
时间: 2008-7-2 8:29:00   新疆日报网
  北京南路科技馆附近,一女子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公交车撞伤(见5月19日《新疆都市报》报道),6月24日市民对斑马线上“车欺人”现象在媒体上进行了批评和热议。面对城市中汽车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宽,而“斑马线”越来越不安全的困惑,我想,除了民众心怀担忧地借助媒体表达不满和心声之外,要解决斑马线之患,还需从严从重处理方能显效。
  为保障行人穿行斑马线时的人身安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既然这样,为什么还不把行人的生命安全和法规的尊严放在眼里?我想个中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个。
  我们生活的城市道路上,许多标有斑马线的道路口没有设置供行人“车停人行”安全通过的红绿灯,所以,司机可停可不停,全凭个人心情和自觉;因为与许多高悬于十字路口和限速路段的违章监控摄像头相比,许多斑马线上缺乏24小时监督违章的“眼睛”,既然没人看得见,违章也就成了“0”成本,既然如此,在司机眼里,此类违章违又何妨,不违又何妨?在内地许多发达城市行人横穿距离较长的多车道斑马线上,为防止通行车辆失控和刹车不及时造成行人伤亡,大都设有强制违章车辆减速与保障行人安全的减速带。随着马路的拓宽,如果相关设施的安装和建立滞后于行人横穿马路通行距离的增加,致使行人穿行至车水马龙的马路中间时,常常置身于前来不得,后去不得的危险境地。而对于驾驶者来说,反正一无警察把守,二无限速带的强制约束,“车让行人”的文明驾驶习惯也就成了有意无行的文明口号。如此环境和氛围之下,斑马线上文明礼让的良好习惯又如何养成,何来长久的坚持呢?
  因此,要想彻底改善和杜绝斑马线上“车欺人弱”危险之风的横行,除了与城市道路升级改建同步,在人行道上完善和配齐保护行人基本安全的监督保护设施外,高举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剑,对此类现象坚持严惩重罚,不仅是扭转这一歪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上善之策,更是维护法律刚性尊严和保障行人生命安全的有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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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世成
文章来源: 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 王鼎、李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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