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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一小步开门立法一大步
时间: 2008-8-15 9:23:00   新疆日报网
   (新疆日报网讯)7月28日,四川籍打工者李治军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保护打工者权益的立法建议。农民工李治军的一小步,却是自治区迈出的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一大步。
  李治军提出建议的两天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公告,得到了来自社会各方的热情响应。笔者以为,这种热情响应,本身就是对开门立法的最佳褒奖。
  按照以前的思维,要立一部什么法,是职能部门、法律专家、立法机关的事,老百姓似乎帮不上啥忙。这么专业的事情理当由专业人士关起门来研究。
  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立法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法制“产品”。既然是产品,就得先问问“市场”。向老百姓征求立法建议,其实就是看哪种法制产品适销对路。只有这样,产品才不会刚“出厂”,就变成永久库存;只有这样,才能立出一批好法、善法,而不至于出炉劣法、废法。
  有专家说,“开门立法”是立法充分吸纳民意和表达民意的必由之路。这些年来,自治区立法的民主化进程有目共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开门立法方面做了有益尝试--举行立法听证会、聘请立法咨询专家等,在立法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最大限度上吸纳民意。
  这次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公民能够从源头上参与其中,可以点出想要立法的题目,参与的环节提前了,老百姓表达意愿的大门敞得更开了。而且此次立法建议征集,没有什么条条框框的束缚,只要是属于地方立法范围内的、符合党的主张和国家政策内的,都可以提出来,提出的方式也不拘一格,以鼓励和方便群众为主,不要求具体的正式文本,只要有理有据地提出立法建议题目即可。
  笔者为这种简化处理、便宜行事的做法叫好。既然是立法建议,确实不必要设太多的门槛。立法的门敞得越开,阻挡民众脚步的樊篱越少,老百姓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登堂入室,畅所欲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在立法编制会议上说,“决不会让群众提出的意见白说,每一条建议我们都会认真对待。”有了这句下榻相迎的话,相信咱百姓一定会踏破门槛,掏心窝地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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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新红
文章来源: 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 徐江明、李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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