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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废止后还有多少“潜规则”
时间: 2008-10-10 8:50:00   新疆日报网

  (新疆日报网讯)“我们现在在风口浪尖上。”一位基层质检人员对质检部门面临的局势感到忧虑。

  这是9月22日,“三鹿奶粉事件”爆发的第11天。当天,新华社发出消息:李长江正式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国务院副秘书长王勇接任其职位。此前,李长江已掌舵国家质检总局7年有余。

  今年8月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先后经历了“邬建平之死”、“电子监管网涉嫌垄断”、“三鹿奶粉”等一系列事件,背后呈现的监管体制矛盾以滚雪球之势累积,最终集中爆发。

  质监“业绩”被瞬间打碎

  今年64岁的李长江自2001年4月起担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今年3月兼任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他还任中共第十六、十七届中央委员。

  2001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前身商检局)和原直属国务院的副部级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二为一,成立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被任命为首任局长,全面监管产品质量安全。

  此前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多在监督,主要负责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责令限期整改,扮演的第三方监查角色明显。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台,食品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从卫生部门转向质监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全面承担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亦即源头监管。

  2007年7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李长江把国家质检总局6年来摸索出的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总结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即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与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厂检验制度及对缺陷产品的快速召回制度的结合。

  在QS认证几年后,质检总局认为“加强”事前准入门槛还不足以满足监管需求,又推出电子监管码制度,实施更严格的事后跟踪。

  两项市场准入制度进展“卓见成效”。到目前为止,国家质检总局已通过QS认证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达10万家以上,而电子监管网的入网企业也超过70000家。

  今年3月13日,李长江在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监管部门在扶优治劣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广大企业把产品质量看作企业生命,使得中国产品、食品质量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他公布了一项数据:国家质检总局对23类食品进行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如米、面、油、肉制品、奶制品、乳制品等,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

  然而,仅仅时隔半年,这些“业绩”就被席卷而来的“结石奶粉”事件瞬间打碎。

  三鹿奶粉事发后,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婴幼儿奶粉进行抽检,结果伊利、蒙牛、圣元、光明等22个厂家皆被检出三聚氰胺,其中有7家得到过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等荣誉。

  “免检”就是免死金牌

  毒奶粉事件爆发一周后,延续8年的食品国家免检制度,被宣布废止。

  免检制度早在2000年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凡获取了免检证书的产品在免检有效期内,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最早一批加入免检产品行列的某油脂集团市场部经理龚遂向记者表示,免检制度设立的初衷实际是应一些企业要求,解决各级政府部门乱抽检、乱收费的现象。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后对原《免检办法》进行了修订,获得免检称号的企业,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抽查合格,经申请可以得到免检产品证书。

  龚遂说,免检并非完全不检,也有包括每月一次的当地质检部门抽查,每两月一次的市级质检部门抽查以及每三个月一次的省级质检部门抽检,此外国家质监部门每半年或一年也要抽检一次。同时,每年会对免检产品有一次巡查,核检企业质量状况。

  但这些监管程序多在利益面前落空。一位内部知情人士透露:通过免检的企业一般为当地纳税大户,在效益、税收上有举足轻重的分量,不仅是质检部门,连当地政府官员对其都礼让三分,免检牌对这些企业来说就是免死金牌。

  这一背景下,国家免检制度在具体执行中,因政府方检查与监管的缺失而埋下巨大隐患。最近爆出多家乳品免检企业检出三聚氰胺,最终让这一制度走到终点。但与免检制度相关联的名牌评选、电子监管网等,仍在引发着更深层的讨论。

  行政许可的利益黑洞

  “今天完成免检、名牌的任务,明天推广电子监管网,基层质监人员天天帮别人往脸上贴金、挣钱,哪有心思监督质量?”质监系统的内部论坛上,一位网名“ymlhb”的质检人士的发言,引来多位同行共鸣。

  这位河南省质监系统的基层质检人员向记者爆料称,他们所在县局每年都接到上级下达的各类业务目标,如免检、名牌、电子监管网等,基层天天应付这些业务目标,如果完不成,全年工作就相当于白干,他称这是“质监部门的潜规则”。

  “文件上说不收费,可到最后还是要钱,有些地方局没有达到相关规模的企业,还要硬着头皮让企业搞免检、名牌。有些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就动员政府做工作。雁过拔毛,每一级都要。”记者问及收费标准,该内幕人士说“多少不一定”。他以名牌产品为例,表示三四十万是正常情况,但有的几万元也能评上。问题关键在于企业条件是否符合。

  从国家质检总局到各分局,形成了自上到下的利益链条。按照惯例,获得市一级免检、名牌的企业,市质监局才能推荐申报省名牌、免检;而获得省一级免检、名牌称号的企业,也才有资格被推荐申报国家的名牌、免检产品。各级政府多以有名牌、免检为荣。

  一位知情人士认为企业申报“免检”、“名牌”看中的是其“质量荣誉”。在他看来,中国名牌比国家免检称号更值钱,门槛也比免检的高。

  “质检人员收费单据上不会有名牌、免检名目。一些单位以检验费、企业赞助或其他名目处理。”该人士透露道。

  北京律师张显峰很早就开始“关注”质检总局,他认为其推行电子监管码、QS认证、产品免检、名牌评选等所有规定都无据可依。追溯其根源,《行政许可法》并没有明确赋予质检总局这些权力,这些“名目”各异的许可权变成了敛财工具。

  一位武汉质监系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QS认证中,“许可与被许可成了一种利益关系。以办证的检验费来说,很多地方质检部门通过打包收取年费,强制企业签协议交检验费,少则五六千,多则一两万,企业不签就不给发证。”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食品监管体制的方向性偏差,已经到了不能不改的时候,“但愿总局能在此事上重新改变一下监管的模式或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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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新疆法制报
责任编辑: 李春玲、王红卫、徐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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