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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确认德汇国际广场“1•2”火灾事故责任
时间: 2008-5-17 9:06:00   新疆日报网

  (新疆日报网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经过调查确认,发生重大火灾的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对”1·2”重大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消防部门还同时认定,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德汇国际广场总经理张献开,对火灾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钱金耐,对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了解到,发生重大火灾的德汇国际广场,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法占用消防车道设置摊位,未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

  调查结果显示,造成这次重大火灾的主要原因是起火前市场二期A段和B段之间的斜坡通道处违法设置临时摊位,占用消防车道,且经营拖把、扫把等可燃物,导致外来火源引发火灾条件形成。再加上德汇国际广场未严格落实火灾应急操作规程,火灾发生时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消防设备启动滞后,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而值班保安在发现起火后报警不及时,致使火势蔓延扩大。

  此外,德汇国际广场未能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火灾时市场负一层至五层共129樘防火卷帘门中动作的只有30樘;保安扑救初期火灾时使用的室内消火栓无压力,消火栓系统部分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是造成火灾扩大蔓延的主要原因。

  今年1月2日20时25分,新疆德汇实业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经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120多名群众被疏散,3名被困人员获救,毗邻德汇国际广场的7座大型市场及酒店共计25万平方米的商圈及大量货物幸免于难。但火灾造成2名群众死亡,3名消防官兵在抢救被困群众时牺牲,火灾还烧毁了德汇国际市场内存放的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等商品,过火面积约65000平方米。(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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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玲
文章来源: 新华网新疆频道
责任编辑: 徐江明、李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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