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按照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支援地震灾区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通过层层推荐、逐级上报、认真筛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报请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确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青联支援抗震救灾工作青年服务队为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推荐单位,新疆墨玉县芒来乡布都休克村党员买买提明·日吉甫为全国抗震救灾模范推荐对象。现面向全疆公示。
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推荐单位:自治区团委、自治区青联支援抗震救灾工作青年服务队简要事迹。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强烈地震,自治区团委、自治区青联经与四川团省委、四川省青联取得联系,立刻成立了支援抗震救灾工作青年服务队,以为四川地震灾区群众提供新疆特色饮食——抓饭的方式支援地震灾区。5月27日至6月4日,青年服务队赴四川德阳绵竹市开展志愿服务工作。青年服务队由维吾尔、汉、乌孜别克等3个民族的11名青年组成,在9天的志愿服务期间,服务队员们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在绵竹市剑南镇、玉泉镇、什邡市洛水镇等地,让25000人次灾区群众吃上了抓饭、馕等新疆特色饭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赞誉,以实际行动支援了地震灾区。
全国抗震救灾模范推荐对象:买买提明·日吉甫同志简要事迹。买买提明·日吉甫,男,维吾尔族,1972年7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新疆墨玉县芒来乡布都休克村农民,现在乌鲁木齐市打工。2008年5月25日,买买提明·日吉甫拿着多年打工的全部积蓄和父亲从墨玉县专程送来的六大箱干果只身奔赴灾区。由于道路不通,买买提明·日吉甫冒着余震不断的危险绕道马尔康到达汶川县,把捐款和六大箱干果全部捐给汶川灾区,并志愿参加救灾志愿者队伍,为灾区装卸救灾物资。2008年6月,买买提明·日吉甫被墨玉县芒来乡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7月,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评为抗灾救灾优秀共产党员、被乌鲁木齐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墨玉县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公示时间自2008年9月7日至11日,共5天。若对上述集体和个人有异议,请在9月12日前向自治区支援地震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来信地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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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支援地震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