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主持人 新疆日报记者 任佩璐
■连线嘉宾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李洪运
盼基层多一些土壤化验室
主持人:新源县的马先生来信反映,很多农民为了获得较高的产量在耕地里大量使用化肥,这种不科学的使用化肥的方法既造成了化肥的浪费,又破坏了当地的土壤结构。有些国家在农村都设有一个土壤化验站,农民可以取土去化验田地里适合种什么植物。他建议我区每个县设四到五个土壤化验站,让农民根据土壤合理种植。请问,我区目前有这样的土壤化验室吗?
嘉宾:农民朋友要求建立土壤化验室,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合理施肥,说明农民朋友的科技意识在不断增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被广大农民逐渐认可,按照配方施肥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在国家农业部的支持下,截至目前,我区已有包括新源县在内的28个县利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金完善了土壤化验室,在本县范围内为农民免费提供土壤成分化验、配方施肥等方面的服务,农民朋友如有需要可以到当地农业技术推广站化验土壤。
盲目跟风种植风险大信息网络将覆盖全区
主持人:奇台的顾先生说,农民对市场的需求缺乏预见性,常常根据今年农作物的价格决定明年种植什么,这样盲目的跟风存在较大的风险。请问在提供科学种植技术的同时,是否可以为农民分析当年的市场行情,提供市场预警?
嘉宾:农民朋友提出的问题也是近几年各级农业部门转变职能、增强信息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从今年开始,我厅牵头实施“金农工程”项目,将在今后几年内逐步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区的信息网络,同时还将配套建设农产品市场预测和预警系统,提升服务能力。
今后,自治区农业厅将整合利用本系统农情、市场信息服务窗口,加强农业信息员队伍建设,广泛开拓信息源,以自治区农业信息网为主要信息载体,发布自治区农业生产信息和市场行情信息。一是聘请农业各方面专家,对农产品市场需求进行动态分析和中长期需求预测,在农业信息网开辟专栏,发布导向信息;二是在关键农时和农作物管理关键时期及时发布农业气象预测预报和农业技术指导信息;三是通过“12316”三农服务热线,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为广大农村用户提供方便的政策法规、技术指导、专家咨询、投诉打假、咨询等服务。
一轮承包后弃权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持人:沙湾县的潘先生反映,他家在198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分得了16.5亩地,1995年去镇上做生意时将土地退还给了村里,但户口没有迁移。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他家没有分到地,现在他想继续回村里种地,问村里是否应该将地还给他家?
嘉宾: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于潘先生在一轮土地承包期内,就放弃了承包经营权,将承包的土地交回给村委会。二轮土地承包时,又没有主动返回村里进行二轮承包,这样就构成了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事实。因此,不能再享受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
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款要具体
主持人:霍城县一位种植酸梅的读者说,他去年春天与一家酸梅厂签订了购销合同,可酸梅成熟时,厂家没有履行合同,导致他种植的酸梅都烂在地里。他将这家酸梅厂起诉至法院,因理赔问题至今尚未结案,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请问,农民与企业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旦出现违约,应当怎样处理?
嘉宾: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是农户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农产品购销活动最基本的法律文书,它不仅能保障农副产品购销活动正常进行,还能在双方发生纠纷时,把损失降到最低。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合同方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资质证明、履约能力和信用等级以及合同签约人授权委托书等内容的审查。
2、要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住址);(2)农副产品名称;(3)收购数量;(4)收购价格;(5)合同兑现时间、地点和方式;(6)货款结算方式与付款比例;(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正式签订后,双方要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合同生效时间。
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农户要主动收集整理相关的举证材料,积极向司法部门提请裁决。同时,要依靠当地政府协调,寻找其他途径来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从而将损失降至最低。
虚假农资产品害人需要小心提防
主持人:一位读者来电反映,他去年不慎购买了假农药,农田里的病虫害没有得到及时防治,降低了当年的产量。伪劣农资产品会给农民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农民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应当注意什么?今年在打击伪劣农资产品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嘉宾:春耕时节,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质量历来受到农民朋友的关注,这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与收成。在此,农业厅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和使用农资时要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三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
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同时,要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应及时请当地农业部门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农业、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
为确保春耕期间全区农业生产安全,今年1—5月,全区范围内将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动,重点是对农药、肥料、种子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另外,为了提升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增强维权意识,我厅组织实施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广大农民朋友如果购买到假劣农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1.“12316”三农服务热线;2.0991—2878226;3.0991—5819820(种子),0991—2894686(肥料),0991—7781131(农药)。
积极防治废旧地膜污染
主持人:喀什的一位读者说,地膜栽培技术的大规模推广给农民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同时对土壤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请问,怎样在有效利用地膜的同时将污染降到最低?
嘉宾:农民朋友在有效利用地膜的同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防治废旧地膜的污染:
1、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产品,国家标准规定地膜产品厚度应在0.006—0.01毫米之间。对使用滴灌的农田,购买地膜时应购买厚度在0.008毫米以上的产品,以防止滴灌带受热后热量传递到地膜内而降低地膜韧性,同时也能减少滴灌带与地膜摩擦而导致地膜过早破碎的现象,以利废膜人工回收。
2、在生产中要注意轮作倒茬。可以通过粮棉、菜棉等覆膜作物和非覆膜作物进行轮作、倒茬措施,减少耕地地膜投入量,从而减轻废旧地膜污染的危害。
3、做好废旧地膜的回收和清理。
非滴灌覆膜作物在头水前进行人工揭膜,将省力省工,回收效率高,能够确保90%以上的地膜从农田中清除。对较大碎片的残膜,可在秋翻时采用残膜回收机械进行回收。对较小碎片的残膜,可在秋翻后、播种前依靠人工用耙子搂和捡拾的方式进行回收,也可以收到较好的回收效果。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李洪运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