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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虹东路28户居民恢复供水
时间: 2007-3-30 9:59:00   新疆日报网
   3月23日,本报《民生连线》栏目刊发了题为《28户居民世界水日遭遇停水》的报道,停水当天,居委会就组织了居民代表按照2.1元/立方米收取拖欠的水费,共收到水费7290元,离欠费还差3900余元。在将已收到的水费交给自来水公司后,这28户居民的供水得到恢复。
  3月28日,新民路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居委会召集了全体居民开会讨论剩余欠费的解决办法。会上,大部分居民同意,余下的3900余元按照每家用水的比例均摊,这样,每立方米水价比2.1元/立方米高出1元左右。
  记者随后拨打了12319城市管理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牞进行管道改造的费用确实要由居民自己承担。进行管线改造时由街道办向水务集团反映并向居民收齐费用,与水务集团签订改造管线的协议后即可进行。协议中应包括改造费用、具体的改造方法等内容。工作人员还说,如果不及时对已经严重老化的管线进行改造,用水压力过大时,有可能出现爆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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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佩璐
文章来源: 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 徐江明、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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