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如何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向基层和广大群众延伸,自觉地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服务,是我区司法行政系统肩负的重要职责。本期《民生连线》连线自治区司法厅,就群众关注的司法问题与司法厅党委书记杜建锡展开对话。
连线主持人 新疆日报记者 井波
连线嘉宾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 杜建锡
农民工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
主持人:王先生是一名在疆打工人员,打工半年后没拿到工钱,他想知道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能获得法律援助?
嘉宾:王先生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司法厅已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要求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请王先生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打工的其他有效证明,到打工所在地的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新的一年,我们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手续,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跨省司法考试要视学历而定
主持人:方华来信询问,她的户籍所在地是河北省涿州市,涿州不属于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而新疆属于国家司法考试照顾地区,她到新疆报名考试可以吗?
嘉宾:首先,我们要确定对方学历,如果是本科学历,在全国任何地方都可以报考;如果是法学专科,户籍不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在新疆不能报考,因为是否享受放宽报名条件,是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进行划分,并不是按照报考地进行划分的。
我们将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考试报名、考务管理及法律职业资格信息管理制度,多为新疆培养法律人才,特别是为我区基层多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人才。
工伤先在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主持人:刘先生在一次建筑施工中受伤,他想申请赔偿,有关方面让他先做伤残鉴定,请问到哪里可以做?
嘉宾:刘先生在劳动中受伤,需要先在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刘先生如对评定的伤残等级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
司法厅在“法治新疆网”上公告了全区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中有“法医临床鉴定”的机构均可做伤残等级鉴定。
刘先生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委托书、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刘先生在医院就诊期间的病历、医院诊断报告、拍的X光片等资料。
婚前财产公证书界定了财产归属
主持人:李先生准备春节前结婚,他有住房和商铺,想婚前办理公证,咨询办理手续程序。
嘉宾:李先生这种情形要分情况而定牞看父母为李先生准备的房子和商铺的房产证落户在谁的名下。若落户在李先生的名下,由李先生和未婚妻共同来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协议书公证,协议书上列明男女双方婚前都有哪些财产,再由双方共同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永远归个人,李先生的财产永远归李先生个人所有。办理此公证需向公证处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财产权利凭证原件等证明材料。
若落户在李先生父母的名下,则不用办任何公证,因为房产证是确定权利归属的唯一凭证,房产证写的是李先生父母的名字,就是李先生父母的财产,其儿子使用该房产不改变权利归属。
委托代理与执业律师权利不同
主持人:买买提明是一名法律专科毕业学生,他想知道自己是否可以从事委托代理工作。
嘉宾:以公民身份担任当事人代理人的情况,法律并没有做限制规定,即使在刑事诉讼中,符合条件的公民也可以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这里需要明确两点,一是这种代理不能是有偿服务;二是没有与执业律师一样的权利,例如接受委托的律师到羁押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同时,非执业律师的代理人也没有与律师一样的调查取证权,比如为上市公司审查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只有律师才能从事此项工作。与执业律师相比,委托代理在法律服务工作领域也有诸多限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职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非律师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情况将会逐步退出。所以,我们鼓励有志于从事法
律服务工作的学生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执业律师身份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主持人:陈先生询问,对于拒不履行已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情况,司法部门该怎么办?
嘉宾:上述事件可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促成协议达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当事人工作,督促其履行。
(二)如当事人提出协议内容不当,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协议内容不当的,应当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经再次调解变更原协议内容,或者撤销原协议,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三)对督促仍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调委会应当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变更、撤销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原承办该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审判工作。
我也非常高兴通过《新疆日报》告诉大家,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号召广大群众“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纠纷,利益矛盾大量涌现,为了构建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和谐新疆,司法厅党委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实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