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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忠民委员呼吁规范营运证交易
时间: 2006-1-22 8:41:00   新疆日报网
  (乌鲁木齐1月21日讯)就在几天前,开了5年出租车的李师傅将自己的车转让了出去。“一辆五成新的桑塔纳加上营运证卖了28万元,其中营运证占24万元。”跟记者说起这些,李师傅乐了起来。
  “现在一张出租车营运证能卖出24万元的天价,有些人靠倒卖营运证大发横财,而想经营的业主却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1月19日上午,专门就此问题提交提案的自治区政协委员林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疾呼:“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规范出租车营运证交易行为,全面审查营运证是否被变卖,堵塞倒卖黑洞。”
  据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业务科负责人任毅介绍,目前乌市上路经营的客运出租车有6400多辆。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的原则,近几年,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车的总量一直没有增加。
  林忠民告诉记者,市场准入的大门被限制后,这几年营运证的行情一年翻几个跟头,倒卖出售营运证成了一些“倒爷”牟利致富的手段,一张营运证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有些人靠倒卖营运证大发横财,一些相关人员也因此尝到了甜头。那些能“买”到营运证的客运公司,转手就加价倒卖给急于进入客运市场的社会司机。没“本事”拿到营运证的业主只有花高价购买。
  自治区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潘晓燕介绍说,2004年6月10日实施的《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出租车营运证不得擅自转让。目前在出租车营运市场上的这种倒卖行为,严重违反了《条例》的规定。
  据了解,乌市城调队对实行竞价拍卖营运证是否可行做了调查,回答可行的居民占被调查者的56%。
  为此,林忠民委员呼吁:出租车营运证应通过合法的渠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社会拍卖,而不要实行“暗箱”操作;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管理,让那些指望通过倒卖出租车营运证发财的“倒爷”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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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英春
文章来源: 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 李捍东、王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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