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一位来自基层的朋友说,去年他们那里建了许多高标准的抗震安居房,但建起来后当地的许多群众因为没钱买而住不进去,导致一半以上的房子空置。而年底该县却因抗震安居房建得好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当地群众对此多有说法。
笔者在农村采访时,也听到与此类似的事。一领导为了树立典型,给一个村补贴资金建居民楼,让农民搬进去住。没过多长时间,许多农民又搬回原来的旧房子,原因是农具没有地方放,生产、生活不方便。于是,花钱盖的楼又搁在那了。
这两件事虽不是一个地方,但反映了同样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为群众办事时,并不是从群众的困难和实际需要出发,而是凭主观一厢情愿,甚至纯粹为了政绩。因为政绩工程有向上级汇报的内容,上级领导来了看得见,年底总结宣传还可以受到上级表扬,至于这些工程能否发挥效益、有多少群众认可似乎并不重要。一些领导的确也想给群众办点实事、好事,但由于不知道群众到底需要什么,存在哪些困难,办事盲目性太大,结果出力不讨好,事办了不少,群众却不鼓掌。
上述现象除领导干部自身素质外,也与干部选拔任用、考评机制、监督机制不健全有关。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客观上助长了搞形式主义、搞政绩工程的风气。
多点实的,少点虚的;多些调查研究,少些主观愿望,这是新农村建设也是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应有的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自身素质,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几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