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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2月28日我写的题为《以病人的名义》的通讯在《新疆日报》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有的同事对我说:“你这篇通讯虽然篇幅不大,但提供了鲜为人知的信息,发人深思。你能不能写一写采写经过和体会,与大家交流。”当我正在为“写还是不写”犹豫的时候,《以病人的名义》在新疆首届好新闻评比中获得一等奖。这促使我动笔写下这篇采写体会。 1984年2月,我在新疆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看到该院医护人员对待病人的态度特别好,医疗设备也不差,就想顺便对这家医院的情况作点采访,向大家提供一点信息。说到该院医务人员对病人尤其是对重病号的认真负责态度,农民妇女夏扎旦姆的丈夫告诉我,只有5%救治希望的妻子在这里重新获得了生命。听了他的肺腑之言后,我想扩展采访,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但是病人巴哈尔古丽的经历却改变了我采访的方向。我见她喉咙处手术后的创口流着脓,非常痛苦的样子,便以一个病人的身份向她了解情况。她告诉我,她本来得的是阑尾炎,在另一家医院做手术时,一打麻药便昏迷过去。在抢救过程中,那家医院的医生为了做人工呼吸,又对她作了气管切开手术。后来她得知,由于用于人工呼吸的管子没有插入气管,而插到了皮下,气管切开手术不仅没能改善她经常昏迷的状况,而且引起创口感染化脓,使她的病情雪上加霜。不得已,那家医院把她转到了二附院。 虽然我相信巴哈尔古丽讲的情况是事实,但我还是准备从专业的角度向二附院的主治大夫求证巴哈尔古丽讲的情况。主治大夫对我好像有戒心,总是避开话题不愿告诉我实情。我于是便东一木郎头、西一棒子地跟他套话,终于了解到了这个令人震惊的事情的真相。 采访后,我的心情很不平静。我想,医生在工作中难免会出这样那样的差错,但像这样严重失职所导致的差错是不能原谅的。为因此而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痛苦的病人说说公道话,是我们新闻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不过,在写这篇批评报道的时候,我还是采取了谨慎的态度。采访中,巴哈尔古丽告诉我她的妹妹买里克扎提1983年5月也曾因肚子疼到那家医院看病,医院大夫给妹妹打了一针就把她打发了。妹妹连续三天到那家医院打针,但不解决问题。后来经过X光检查,发现阑尾已破裂,妹妹被转到煤矿医院。煤矿医院准备给妹妹做手术时,突然刮起大风,电路出故障,所以又把妹妹送到了新疆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由于一附院没床位,妹妹最后被送到新疆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妹妹在该院做了手术后,住了3个月院,痊愈后出院了。由于以上的教训,巴哈尔古丽说她起初不愿意在那家不负责任的医院做手术。但她考虑到再到别的医院做手术,对那家医院影响不好,最后还是同意了……开始我想把这些细节写进报道,但一想到这样做会给那家医院带来严重后果,就舍弃了这些素材。 通讯写好之后,我念给巴哈尔古丽听,并把所有事实细节核对了一遍。我预测,这篇作品一发表,那家医院肯定会有意见。果然这篇作品发表没几天,那家医院的几个人就去了二附院,向巴哈尔古丽询问作者是谁。看来,作品真的刺痛了他们的心。又过了五六天,我得知巴哈尔古丽到上海治疗去了,那家被批评的医院还专门为她派了一名护士陪护。巴哈尔古丽在上海治疗三个月后回到新疆,经过吃药,身体完全康复了。 最后顺便提一下,《以病人的名义》在报纸上发表后,有些同志开玩笑说我在医院也不安心养病。我说,目睹耳闻这样的事,一个记者又怎能袖手旁观呢!
玉素甫江·艾合米迪(新疆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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