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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惠及你我他
时间: 2006-4-26 8:32:00   新疆日报网
  说起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不做违法乱纪的事,许多人都有一个认识误区:自己一不杀二不抢三不倒“白面”儿,跟违法乱纪沾不上边儿。其实不然,除了上述那些给他人给社会造成恶劣后果的严重违法犯罪外,我们身边触犯法纪的“小事儿”几乎每日每时都在发生。比如制假售假、偷税漏税、行贿受贿、赌博诈骗、抄袭他人作品、经营盗版光碟等等行为,不是大家屡见不鲜的吗?
  就拿违反交通法规来说吧。4月22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大十字人行天桥旁边数了数,短短一个小时,横穿马路的行人竟多达223人,而遵守法规走人行天桥的只有109人。这情景不禁使记者比照起去年在香港学习考察时得到的印象。
  香港是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之一,也是最讲法治的地区之一。以交通秩序为例,港九街头从早到晚车水马龙,各色行人川流不息。然而,无论摩肩擦踵的人潮多么汹涌,衔头接尾的车流多么湍急,只要红绿灯变换,电铃声响起,登时该停的立马刹住,该行的安然通过,一切都井然有序。在港逗留十余天,记者几乎未见车闯红灯人抢行的情景,也没见到行人在未画人行横道线的地方横穿马路。那红灯那铃声仿佛是一道使人无法僭越的道德线,谁若挑战它的存在和威严,就等于是对公共秩序和法治社会的公然挑衅,等于在众目睽睽之下使自己变成了愚昧自私、目无法纪、冒犯大众的人。于是令行禁止成了人们的自觉行动,谁也不会去迈那不该迈出的一步。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香港大学教授陈女士在与记者谈起法治时说,守法就应从这些似小非小的事情做起,以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和风气。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体现着每个成员之间、成员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当人们用法律约束自己的同时,也享受着由此带来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繁荣;而放纵自己破坏法律形成的秩序,损害他人及公众的利益,必将引发纠纷和混乱,于人于己、于公于私都没有好处。
  从众是人的一种社会心理状态,从善如此,从恶亦如此。在老老实实遵纪守法还是投机取巧打违纪违法“擦边球”的问题上,只能从善,不可从恶。例如在市场经济发育不甚成熟,市场规则运行不尽完善的今天,社会上各种形形色色的“潜规则”、“暗交易”十分盛行,授受“回扣”、“红包”等商业贿赂现象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少人看到别人搞这一套占了便宜,心里痒痒得很,好像自己不搞反倒吃了亏似的,于是争相效仿,使得公平的市场竞争成了私下的“好处”竞争,使得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社会肌体被一点点损害了。这种破坏规则、践踏公平、毒化社会的违法乱纪行为,表面看一时一事可能灵验,但实际上是给自己埋下了泯灭良知、放纵贪欲、触犯法规的深重隐患,最终得到的只能是饮鸩止渴的苦果。
  守法,是道德的底线,是现代社会生活对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只有守法,才有可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一个不守法的人必定是不道德的人。所以说,守法是一个公民的立身之本,也是处世之本。然而,现今社会包括我们的身边,总有那么一些人不安于遵纪守法的生活。他们好逸恶劳、自私贪婪、利令智昏,放着奉公守法、勤劳致富的阳关大道不走,偏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些年因贪污、受贿触犯法纪而纷纷落马的贪官们哪个不是从损公肥私开始,到害国害民害己告终的呢。自治区畜牧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廖邦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款物价值20多万元,被依法判刑8年。记者摘录了他在铁窗内道出的心声:“第一次收到别人给的不义之财时,心中着实斗争了一番。明知这是违纪违法的,但还是心存侥幸,让贪欲占了上风。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无数次。”“捞到几万时,想有十万就满足了;到了十万时,觉得有二十万更好,有了二十万,又想一百万,贪欲无底洞呵。”“当时昏了头,把党纪国法压根儿忘到了脑后。现在想起来,丢掉的前途、人格、尊严、平安、自由,千金万银也买不回啊。”
  贪官的忏悔给人们、给社会留下了一个沉重的“警世恒言”:在一个法治国家,人人都应敬畏法律,视法律为神圣的准则。你遵纪守法,法律就保障你;你违法乱纪,法律就会惩治你。遵纪守法是具体的,需要我们体现在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中;遵纪守法是长期的,需要我们持之以恒,贯穿生命的始终;遵纪守法是自觉的,需要我们发自内心的实际行动。我们每一个人都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鄙视、反对和抵制违法乱纪行为,并且影响和教育周围的人。只要大家一齐努力,我们就能共同拥有一个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繁荣发展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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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艾民
文章来源: 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 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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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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